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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闻资讯|《锦绣未央》抄袭一案将于2月15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

2017-02-08 中闻律师事务所

近日,《锦绣未央》原著小说被诉抄袭一系列案件获得最新进展,将于2月15日上午9点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主持下进行庭前证据交换。



该系列案件由中闻律师事务所和九英律师事务联合代理,由中闻所的王国华律师担任诉讼代理团队负责人,团队其他成员包括九英所的任红蕾律师、杨万波律师及詹文君律师和中闻所的王维维律师和肖琼律师,该系列案件已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。

 

作家们说《锦绣未央》(原名《庶女有毒》)作者为秦简女士(本名周静),其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,以抄袭方式创作了文学作品《庶女有毒》,后改名为《锦绣未央》正式出版,作品涉嫌抄袭了大量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,拼凑成为现有小说。本次作家维权的作品有《身历六帝宠不衰》、《胭脂泪妆》、《一世为臣》、《公子无耻》、《啸剑指江山》、《一斛珠》、《庶女生存手册》、《世婚》、《流水迢迢》等共计11部权利作品。

 

《锦绣未央》首发于网站潇湘书院,并授权多家网站进行转载,网站均以付费阅读方式进行网络传播。同时秦简女士于2013年通过出版社出版了《锦绣未央》一书。除以网络和图书形式出版以外,据原告表述:该侵权作品还改编为同名电视剧《锦绣未央》,于2016年11月11日开始在两大卫视台播出。此外,该作品还改编为同名漫画,并许可上海某公司将侵权作品改编为同名手机游戏。秦简女士因此获得了大量收益。

 

庭前证据交换是指于诉讼答辩期届满之后,开庭审理以前,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,控辩双方互相交换证据和相关讯息。因《锦绣未央》涉嫌抄袭书目众多,内容繁杂,法院通过证据交换,熟悉案情,以便开庭审理能够集中有效进行,提高诉讼效率,减轻庭审的负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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